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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安全,责任在政府

2012年04月28日 11:16 来源于 财新网
要消除食品安全危机,就要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但更要追究政府执法部门的失职

   【战胜市场】(财新专栏作家 刘胜军)2012年4月23日,就是河北阜城学洋明胶厂毒胶囊事件爆发后的第 8天,我独在微博上徘徊,不少粉丝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毒胶囊的受害者写了专栏没有?”我说“没有”。她们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微博虽然简洁但毕竟言犹未尽。”

  这是我知道的。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受害者毫不相干,但在笔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毒胶囊生产商纵火灭迹和阜城副县长令人发指的自我表扬,尤使我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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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

财新网“胜军改革观察”专栏作家,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博士、EMBA。2014年应邀出席总理经济形势座谈会,荣获《商业周刊(中文版)》2012年度人物、《新京报》2013中国青年经济学人。曾任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理事会成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代表作《下一个十年:一个青年经济学者的改革梦》等。长期关注中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新浪微博@刘胜军改革。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谢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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