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据财新网报道,4月9日,针对民营医院医疗服务定价问题,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三部门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应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并在2014年6月底前公开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与此同时,“通知”还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满足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医疗保险机构与定点民办医院,应通过谈判确定具体医保支付方式和标准。
放开非公医疗价格对于中国医改作用几何?对医疗机构、政府角色将产生哪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