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财政部报告首次提出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破产。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十八大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部署后,财政部开展2013年财政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布置了六个课题,交由地方财政厅完成。其中,关于地方债问题的报告由湖北省财政厅完成。
地方债报告作为六大财税改革报告之一,其中的部分建议已经变成现实,如修订《预算法》、将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等。但仍有部分建议,目前虽未落实,但仍具重要参考价值。例如,报告建议研究制定《地方政府破产法》,从法律上明确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债务风险责任,在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地方政府宣告破产,并规定债务重组及债务清偿程序,确定上级及中央政府在其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