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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地方政府会不会破产

2014年11月17日 15:15 来源于 财新网
允许地方政府破产牵涉政治、经济和法律等诸多问题,目前,地方政府资产清算方法、政府破产标准界定、政府破产后官员任免规则等难题均未解
资料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 图片来源网络

  【背景】财政部报告首次提出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破产。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十八大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部署后,财政部开展2013年财政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布置了六个课题,交由地方财政厅完成。其中,关于地方债问题的报告由湖北省财政厅完成。

  地方债报告作为六大财税改革报告之一,其中的部分建议已经变成现实,如修订《预算法》、将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等。但仍有部分建议,目前虽未落实,但仍具重要参考价值。例如,报告建议研究制定《地方政府破产法》,从法律上明确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债务风险责任,在地方政府资不抵债时,允许地方政府宣告破产,并规定债务重组及债务清偿程序,确定上级及中央政府在其中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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