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徐寒飞 特约作者 张莉)10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部规划部署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涉及总体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配套制度、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同时,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就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问题答问》(以下简称“《答问》”),对《意见》出台背景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如何看待《意见》和《答问》对城投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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