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文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法律世界乃至政治生活及经济领域的重大事件,是法律人特别是民法学人期盼已久的特大喜讯,值得庆贺,并应马上展开工作。
如果说中国民法典是座宏伟壮丽的殿堂,那么,坚如磐石的基础、力顶千斤的四梁八柱、布局合理的纵横构造,就不可或缺,换成民法的术语表述就是,得有坚实的哲学思想、经济基础,科学的民法原则,适当的编章结构以及规则体系,都必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