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实 | 文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各方面的进步和成绩有目共睹。同时,我们也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付了许多学费。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就是一例。
教训之一是以一国之力开发国际通信标准的做法不切实际。
1998年国际电联征集3G方案,电信研究院希望在3G标准上有所作为。这个出发点没错,但我们忽略了中国当时的情况。当时中国在移动通信网络的研发上没有什么基础和经验。华为和中兴也只是在刚刚开始介入GSM系统研发,仍然在学习阶段。在这之前,中国的电信企业基本上没有派人参加国际标准会议,中国的企业也没有做国际标准的经验。应该说,中国的电信企业当时还不具备独立开发国际移动通信标准的能力,特别是当时我们对国际电信行业的发展规律和游戏规则即不熟悉也不理解。按常理说,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这个机会鼓励中国的电信厂商与其他国际知名厂商和国际组织积极合作,在共同开发3G标准中学习、提升、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