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王进喜:聂树斌案听证会何用之有

2015年04月28日 08:37 来源于 财新网
冤假错案平反,最重要的是有问题赶紧纠正,迟迟不开庭,又使用其他手段,无太大意义;法院不能屈从于权势,也不能屈从于舆论

  【背景】今天(4月28日)13时30分,聂树斌案将召开听证会,山东省高级法院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听证会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群众代表等作为听证人员参加。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不接受旁听。

  1995年4月27日,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执行死刑,距今已有20年。

  复查案件举行听证会,类似举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自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异地复查聂树斌案以来,无论立案、组成合议庭,还是阅卷、实地调查、筹备听证会,几乎每个环节都会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