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9月15日的全国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会议明确,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所谓的“特殊政策”也可从这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会议指出,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同时,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