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文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我始终认为,市场经济的法治包含两个方面:市场自由的法治和市场秩序的法治。
第一是市场自由。市场自由的法治是讲权利的法治状况,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国家、政府对市场参与者应有权利是否尊重,这是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我觉得不太理想,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距离还很远。举例来说,最近经济学界有个争论,大家可能知道,关心民法、商法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争论,就是关于产业政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