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近日,“浙江大学”微信公号发布的《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引起不小争议。
落款为9月8日的《办法》下发给党委各部门以及各院系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争议何在?
《办法》明确,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如果达到一定程度的传播水平,可申报认定为学术作品。该成果将会被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以及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发布平台与传播水平是两项最根本的认定指标。发布在不同平台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符合传播水平的要求,分别对应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