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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务角度看“科创板实施意见”

2019年02月13日 19: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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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将试点注册制,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以信息披露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将试点注册制。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以信息披露。因此,目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公布的科创板相关规定中将信息披露提升到一个前所未见的高度。图/视觉中国

  特约作者 沈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晚间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实施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就有关科创板具体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个执业时间超过十年的证券律师,笔者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通读了全部科创板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从实务角度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希望对各方认识这个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篇章有所帮助。

关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行业定位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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