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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改革三要点

2016年05月13日 10:13 来源于 财新网
此次监管改革要点有三: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分开、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分设、地方金融监管划归中央
秦国楼
经济学博士、博士后,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曾在央行稳定局、工行总行任职。

  【财新网】(专栏作家 秦国楼)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可能提前至今夏举行。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将是本次会议重点所在。如何设计新的金融监管体制,已成为当下各方讨论的焦点。

  当前金融领域的种种病症,无不与不合理、不适当的监管相关,建立高效、安全的金融体系,则是本次监管改革的主要目标。针对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监管改革的经验,一些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纷纷提出相应对策。各方观点纷纭,头绪繁杂,莫衷一是。如果仅仅就事论事,往往会落入似是而非的陷阱,需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如果纠缠于机构的分与合,则更可能成为平衡妥协的产物,需要“跳出三界外”。有必要明确此次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现实情形设计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在达到改革目标的同时,减少内耗、降低成本。笔者认为,此次监管改革要点有三: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分开、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分设、地方金融监管划归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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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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