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现有的宪法监督机制,应该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体地位和司法审查中的功能优势结合起来,将公民的权利诉求作为重要的动力来源
要改变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实效不够的弊端,有必要深入研究立法机关监督模式运行的细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目前从事着宪法实施的部分工作。具体的司法个案如果出现违反宪法的情况,法院可以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时可以援引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如果能将这两方面的机制加以有效改进,启动宪法实施的监督并不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作出精辟阐述,提出明确要求,必将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党章与宪法、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互之间是不冲突的、不矛盾的,从思想理论上来说是一致的,从本质属性上来说是同一的,从规定内容上来说则是相互衔接和共融的
依宪治国必须从执政党政府和官员做起,培养宪法精神,确立法治精神,过往普遍存在于官员中法治即治民的观念必须尽快清除
违宪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清肃和纠正,是对宪法和依法治国最大的破坏。对一次违宪行为的及时追究的重大意义胜过一千次对宪法条文的宣讲的价值
如何能在山重水复之中获得宪法实施的柳暗花明,这是横亘在中国法治建设面前的一道巨大难题
今天(4月15日)是胡耀邦逝世21周年的纪念日,温家宝在《人民日报》发表《再回兴义忆耀邦》,以纪念胡耀邦同志
大法官制度通过解释宪法,将人权保障作为主要任务,并不断完善,公务员、军人、学生等都可以提出请求,人权保障的作用不断扩大
四中全会公报首提“宪法精神”,引人瞩目。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承认并尊重宪法精神,是依宪执政的基本要求
宪法解释已经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的短板,如果不能加快宪法解释,可能会阻碍法治中国进程
互联网基础业务的免费性质是否意味着它无须受“反垄断法”规制?假定垄断者测试还能适用于互联网领域吗?互联网的地域市场如何合理界定?这一领域异常残酷的竞争是否意味着垄断行为在互联网没有生长土壤?最高院在针对3Q大战的判决中一一作答
像反垄断法这样的重型武器应当较少地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中使用;相反,法院应当更多地承担起事后规制不正当竞争的责任,这对混乱的中国互联网市场至关重要
首次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等问题给出了清晰阐释,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
即使不明确界定相关市场,但如果对消费者可以获得的竞争性替代产品进行了合理且明白的分析,也可以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对被诉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可能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
相较于反垄断行政机关的重拳处罚,最高法院这份判决书可谓无为胜有为,进行了最为全面充分的说理,对于反垄断执法标准的积累,必将有重要意义
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应当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宪法权威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方式法治化的基本出发点
其令人妒忌的博大精深也许只有萨缪尔森、阿罗、斯蒂格利茨等寥寥数人可相媲美
少数将理论研究与现实生活和政策建议紧密联系的理论研究学家之一,他的研究对于电信业、银行业等垄断或寡头行业的政府监管提供了研究可靠的科学分析框架
此前腾讯已在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中胜诉,此次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最高法认定腾讯在即时通信市场不具支配地位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新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梯若尔说过:“一个好的经济学家必须审慎的对待研究,追踪文献前沿;其次必须保持谦虚”
中国经济学界、监管当局以及握有实权的部委有理由为梯若尔的获奖感到高兴,并试图将其新规制经济学的思想付诸实践。但是,设计得再精巧的规制方案,都不能替代市场竞争
梯若尔的获奖为IDEI增添了荣耀,IDEI即将成为经济学的圣地。作为一名中国人,免不了对中国经济学教育以及大学教育的忧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