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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笑侠:不能让法官成为“替罪羊”

2014年08月08日 14:33 来源于 财新网
确定司法人员主体地位是此次上海市司法改革的重点。在尚未真正确立司法官独立裁决案件的情况下,搞终身负责制是不合适的

  财新见习记者 周东旭

  7月31日,上海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全面启动,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改革试点,各界仍存在诸多疑问,比如,虽然方案强调了法官和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但是否有相关配套措施保障?要求法官、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但权责如何匹配?人员分类管理确定法官和检察官的比例为33%,但怎样才能做到公开、公平?

  财新记者专访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解读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的前景与困境。

  财新记者:此次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在司法改革的历程中处于怎样的位置?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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