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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刺桐大桥PPP启示什么

2014年09月25日 11:00 来源于 财新网
刺桐大桥的BOT项目,虽有SPV的构架,但却没有形成本应与之相匹配的规范契约文本,一个简单的红头文件定下事项之后,碰到问题,发生一系列令人无法满意的情况
鸿儒论道
“鸿儒论道”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与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同名论坛,关注中国金融与宏观经济中的各种问题,致力于为学者、监管者和业界专家搭建跨界交流的平台,为中国经济和金融提供专业意见。
 

  贾康 ∣ 文

  国内本土的民营资本在PPP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案例是福建泉州刺桐大桥的项目。上个世纪90年代初,随着厦门机场竣工运营,人流车流急剧上升,泉州市政府决定,必须在晋江咽喉要地建出这座大桥,于是出现我前面说到的,以陈庆元董事长牵头的名流实业公司,和政府形成了BOT的合作关系。

  1994年3月,泉州市委常委会通过决定,把事情落到实际操作中,在随后5月-10月间,由名流实业公司和政府授权的泉州市路桥开发总公司(市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司)形成一个项目开发公司,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是我所说到的股份制的SPV,最后是民间资本占大头,60%和40%的出资比例,公司的注册资本是8500万元。10月5日,正式下发通知,进入建设阶段。给的经营期限是30年,包含建设期,建设期当时约定的是三年,不能超出,实际上是两年半左右就完成,保证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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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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