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黄益平)中国在2001年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承诺将逐步开放国内的金融业。政府决定在正式加入WTO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同时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加入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政府还承诺允许外资进入国内保险、证券和资产管理等领域,允许设立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允许外资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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