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黄文政 梁建章)2015年10月21日晚,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新版处分条例与旧版明显不同,其中引起特别关注的是“计划生育”字眼完全从新版处分条例中删除。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1997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破坏计划生育政策贯彻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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