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期刊目录”及其遴选可能出了什么错?
1. 不合时宜的期刊遴选 莫衷一是的量化标准
在期刊遴选作用实际上不断弱化的同时,我国的“核心期刊”评选依然方兴未艾,而且我国的“核心期刊”名单何其多也!不仅多个研究机构编制了多个核心期刊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等也提出了自己的核心期刊目录,许多教育科研单位又有自己的目录。
这些目录一方面都是在一定程度上依据论文引用数据作为基本客观数据,另一方面又“各有创新”引入许多间接指标,再加上出于种种原因各自设计出不同的分类体系,因此造成一种期刊在不同评价体系中出现在不同类别、出现在不同排名位置,甚至在有的体系中排名很高的期刊在另一个体系中名落孙山。而且,近些年又有许多新的“评价指标”被不断地“研究”出来,使得几乎每一个稍稍正经点的期刊似乎都能找到一个有利指标来彰显自己的“高水平”。这样,“核心期刊”遴选成为研究热点,相关“市场”也持续火爆。
2. 互相庇护的引用联盟 发展艰难的专门期刊
这种局面往往导致学术期刊为获得某个体系的青睐而采取种种“有利于提高期刊影响力”的非学术做法。例如,《总览》惩罚那些发表跨学科论文的期刊,就会助长期刊只关注和发表“本学科”的内容,因为在有限发文量内发表跨学科论文将导致自己的“本学科论文的引用量”的减少,这实际上导致“画地为牢”和必然的“坐井观天”。这还容易驱使部分期刊建立“引用联盟”,相互“友情”引用来提高自己被引量,毕竟“引用联盟”只有在“本学科”中才能有效建立。另外,这往往造成对特色化专门化期刊发展的阻碍。
为什么在我国专门化期刊难以发展呢?除了管理体制的原因(例如许多属地办刊)外,要获得较多“学科内引用”,就要发表这个学科领域内不同人员都读得懂的论文,或者在本学科所有主题领域都发表论文来覆盖各种引用可能,因此涉及宏观主题、宏大叙事和“热点主题”的论文以及综述等可能就受欢迎,因此许多期刊发表了上至宏观哲学般内容、下至非常高深细微的技术内容,不管自己的评审专家或编辑是否能看懂。
有的评价体系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遴选方法对一部分期刊不公平,却宣称自己本身就没打算进行全面评价,因此是否客观和公平似乎就没关系。但是,当这些体系采用的核心评价方法与科学研究主要趋势不一致、与学术期刊本身推进学科发展的宗旨不相符、与真正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学术质量无关时,它就已经失去了整体上的可信度。何况实际上,没有一个体系会说自己只是“部分期刊的核心期刊目录”,人们也会在实践中把它作为一个普适的体系来应用。
3. 评选暧昧 呼吁透明
还有,许多“核心期刊目录”的评选过程并不透明,数据来源及其计算不清楚,往往还人为加入了许多主观“调整”,而“调整”的依据以及“调整”操作者信息也不公开。我们没有证据说明其中存在“任性”,但我们也没有数据可以对其进行重复验证。我们呼吁所有的“核心期刊目录”体系公开自己的所有数据及其计算方法,公布自己主观评选时的定性指标及其判断依据,公布自己“调整”遴选结果的依据。如果这些评选及其调整是科学、严谨、规范的,其结果就应该在同样的数据、标准和流程条件下可重复验证。将数据、过程和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这已经成了科研领域和出版领域的基本要求,也是公信力的基础。
其实,国际科技界《研究评价的旧金山宣言》、《关于研究评价原则的莱顿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追求卓越科学》宣言中都要求科学地应用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如果仍然坚持对“核心期刊”的迷信和对“核心期刊目录”的迷信,本身就说明在学术评价和期刊评价上的肤浅和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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