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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监管乱局(五)】前途系于监管改革

2016年02月26日 09:57 来源于 财新网
必须加快对利用监管体系空隙而不断滋生的监管套利产品的监管,同时快速推进监管改革

  文丨邓寰乐

  投资界人士

  从政府主导到市场主导,从间接融资为主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从间接融资监管体系到直接融资监管体系的三大转型过程相互交织,互为表里,监管逻辑不清、监管套利产品和监管体系混乱作为转型过程中的阶段产物具有时代背景。解铃还须系铃人。监管改革具有牵引作用。

  严查监管套利产品

  监管套利产品是当前主要矛盾。监管逻辑告诉我们,金融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指美国的注册制);对代理证券买卖的中介机构应当实施行为监管。从事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必须实行风险资本监管。没有第三条道路,违背常识,就会重演1929。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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