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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本质应该是金融吗?

2016年04月21日 08:31 来源于 财新网
互联网企业跨界从事金融应该是信息中介,即互联网企业应发挥其ICT(信息与通信技术)的优势,更好的为金融交易提供信息服务,而非信用服务,那么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其本质应该是互联网

  【财新网】(专栏作家 赵鹞)据报道,4月14日国务院组织了多个部委召开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共设七个分项整治方案,由相关监管主体根据业务属性发布细分领域整治细则,公安机关也将介入其中。

  按照这份统领性文件,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 针对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一张严密的监管大网正在编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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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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