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黄益平: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

2016年08月29日 08:51
机构设置不应是本轮监管改革的终点,应该考虑将监管部门支持行业发展的责任移交出去,在明确监管责任的前提下,提高监管决策与执行的独立性,并尽快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
黄益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与国际金融。 兼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克劳福特公共政策学院Rio Tinto中国经济讲座教授,为中国金融40人论坛成员。曾经担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General Mills经济与金融国际访问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中国经济项目主任、花旗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Serica投资基金董事、财新传媒首席经济学家和巴克莱董事总经理/亚洲新兴市场经济首席经济学家。获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学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财新网】(专栏作家 黄益平)大概从一年前起,金融监管改革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据说最初是因为股市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大量融资,证监部门居然一无所知。因此,如何改善监管协调就成了当务之急。

  其实监管协调问题早就存在。2015年4月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研讨会上,我就提过这件事情。当时主要担心分业监管的模式与日益增加的交叉业务和混业经营越来越不匹配,容易造成重复监管或者监管空白。一行三会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效果似乎也不是特别理想。当时我提了个建议,就是在国务院层面建立一个权威性的“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来协调监管政策,不过那时没考虑改变一行三会的格局。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