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8月28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并确定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进行首批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
《试点方案》规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同时也要求,集体租赁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不得转租”。
【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8月28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并确定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进行首批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
《试点方案》规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同时也要求,集体租赁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不得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