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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行为金融学的缘起——兼谈“幸福感”的来源

2017年10月11日 07:5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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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有限理性能力的金融资产预期定价,这是行为金融学的基本问题。本文遵循学术史的逻辑,首先界定经济学、金融学和行为学的基本问题,其次界定行为金融学基本问题,最后讨论行为金融学应当具有的研究框架
汪丁丁
财新传媒学术顾问,财新网“丁丁随笔”专栏作家,《新政治经济学评论》主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返聘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东北财经大学行为与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席。著有《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经济的限度》《经济学思想史讲义》《经济学思想史进阶讲义》《行为经济学讲义》《新政治经济学讲义》《行为经济学要义》等作品。

  【财新网】(专栏作家 汪丁丁)

  引言

  一门学科为什么能够独立存在?基于常识的解答是,任一学科在人类社会里之所以产生,无非是出于好奇或实践。最初以“提问”的方式(例如屈原《天问》),然后以“对话”的方式(例如柏拉图《对话》),最后以“陈述”和“对陈述的检验”方式(近代科学实验提供了这一方式的规范形态)。知识各门类的演变路径由什么样的力量塑形?学术史和知识社会学能够提供的视角大致就是法学家卡多佐(B.N.Cardozo)在解释影响司法程序的四种力量时所采取的视角。对初始问题的解答在人群之内达成共识(主体间客观性)之后,便形成了“知识”,即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里记录的苏格拉底对话所得的“知识”定义之一:“有根据的真确信”(justified true belief)。这里所说的“根据”(being given an account of),是以共识为前提的(否则就难以解答“葛蒂亚问题”)。达成共识的根据,为学科演变提供了“对话”(dialogue)的框架。在后来的演变中,这一框架可能被外部力量和内部力量不断重塑,并呈现为相当复杂的演化路径。例如,卡多佐指出的司法实践的塑形力量,可划分为“社会需要”和“道德习俗”——据此而来的司法判断是沿着“社会学方法”和“传统方法”的判断。此外还有司法实践内部的塑形力量,称为“法官信念”(acquired convictions)和“逻辑自洽”——据此而来的司法判断是沿着“演化方法”和“哲学方法”的判断。注意,社会需要和道德习俗这类外部力量通常表现为政治格局对学术资源在各学科之间配置的影响,这种政治影响和由此呈现的学术嬗变,是知识社会学的研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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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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