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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为群:提高起征点,税负就降了吗?

2018年03月06日 12:0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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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免征额)可以参考每年度的最低生活标准,每年动态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终极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课征制度
又到全国“两会”时刻,个税改革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和热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又到全国“两会”时刻,个税改革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和热议。对此,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予以回应: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同时,一些代表委员的两会提案、议案提出了更具体的建议,如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或1万元,并调整税率税级。

  今年全国工商联的提案,认为应该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3%—45%降至3%—30%以下;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提升至24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董明珠则更直截了当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到1万元。“起征点提高后,个税应由富人承担。”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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