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守英 熊雪锋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当前,实现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制度性难题。综合分析,我们认为这些难题主要存在五个方面:一是乡村的从属地位;二是农民的城市权利被忽视;三是乡村发展权丧失;四是现行农地制度与农业发展方式不适应;五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阻碍村庄转型。
(一)赶超战略、城市偏向与乡村的从属地位
中国乡村问题的根源来自工业和城市优先的发展导向。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并选择了重工业优先的国家工业化战略,农业充当了提供资本形成与积累的角色,农产品统购统销、集体化与人民公社制度、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提供了重要支撑。国家计划工业化启动并推动了结构转变,但也由此形成工业化先于农业现代化、农业和农村服务于工业发展的工农关系,农民被剥夺了参与工业化的权利。20世纪80年代率先开启的农村改革,开放了农村的发展权利,以及农村土地改革、市场化改革、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权利,改变了不平等的城乡关系,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国家的结构转变主要由乡村工业化推动,成为我国城乡关系最顺畅的时期。乡村工业化开放了农民在农村地区参与工业化的权利,农村的分工分业带来农民的就业与收入对农业的依赖性降低。但是,无论是乡村工业化还是农民自主城镇化,仍然被圈在本乡本土,并未根本改变城市主导乡村的格局。1995年特别是1998年以后,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入快车道,园区工业化兴起,尤其是以沿海为主的园区工业高速增长,使中国成为世界制造工厂。城市化进程加速,1998—2016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以每年35.89%提速,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1380平方公里扩增到54331.47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达到5.32%,但是,在政府主导的园区工业化和城市化下,城乡发展权利差距拉大,乡村工业化退场,在规划、土地用途等管制下,乡村失去发展权,农村产业发展受阻,农业功能窄化,城乡差距拉大,农民的收入主要依托于出外打工,与不断繁荣的城市相比,乡村陷入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