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天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乡村振兴的部署。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限于其本身找出路。从关联和协同的思维角度看,要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改革土地产权、促进人口要素双向流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农业发展增量空间相协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和走好乡村振兴这盘战略大棋局。
一、乡村振兴需要与发展家庭和合作农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相协同
从农业中就业劳动力的比率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中国大陆目前同等的发展水平时为11%左右,目前的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等与中国相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为15%左右。而2016年我们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比率高达27.7%,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多达2亿1796万人,比11%和15%的标准分别多出了1亿2959万人和9856万人,农业生产率为2.96万元/人。而非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则高达12.13万元,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农业的4.01倍,相差了9.16万元。目前全国农业劳均耕地只有9亩左右,而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末时,分别为24、15.5和10亩(随着城市化,现在劳均水平又有大幅提高),当时美国、英国和法国劳均耕地为2859、490和580亩。一个基本的判断是,我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并不是少了,而是太多了;由于户籍迁移较为缓慢,以家庭形式迁移的比例要比世界其他国家低得多,导致家庭经营的耕地除了碎片化外,土地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十分缓慢;农业比较收益太低,不可能留住有教育投资(需要收回)的青年人力资源。自然的土地规模特别是小的农户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对接的成本太高,总体上根本就无法良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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