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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换锚LPR,两种定价方法怎么选

2020年01月13日 11: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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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短期来看,中国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将保持低位波动,因此,采用以LPR为基础的浮动利率是非常划算的
金融观察
苏宁金融研究院是苏宁金服集团旗下的大型专业研究机构,于2015年11月成立。苏宁金融研究院通过整合苏宁控股集团内部资源,与政府、同业、高校、智库等机构广泛合作,为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提供定制化研究咨询服务,定期发布专题研究报告,着重于国内消费金融、贸易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产业金融等研究领域。

  【财新网】(作者 陈嘉宁)近日,人民银行的一则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其实,这已经不是央行第一次尝试将房贷利率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接轨了。早在2019年10月8日,央行就下文要求2019年10月8日以后,新增住房贷款利率定价都应该采取“LPR + 利率加点”模式。

  而本次政策,利率定价基准的调整对象则针对10月8日以前的贷款购房者。根据新政的要求,他们需要在与银行协商的前提下,对贷款合同中的基准利率计量标准进行调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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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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