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志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局
吴木銮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
在《逐城推行:中国引入房地产税的策略路径》一文中,笔者基于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种这一基本属性和中国各地存在很大的经济异质性(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异质性)这一基本国情,一方面认为房地产税既不宜、也不应该在国家层面推出,另一方面也提出在中国引入房地产税的一个具体策略。这个策略包括两个要点,即:(1)逐城引入房地产税;(2)条件成熟一个,引入一个。具体而言,房屋供给价格弹性低的城市可以率先引入房地产税;房屋供给价格弹性高的城市则宜暂缓引入房地产税,等到房屋供给价格弹性变低之后再适时引入。如果遵循这个在空间上逐步推进的策略,中国就可以做到既稳妥、又积极有为地引入房地产税。这个策略与中央政府提出的对房地产市场要“因城施策”的原则精神也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