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以4倍为上限合理吗

2020年08月21日 10:4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利率上限界定了高利贷的边界,而对高利贷的限制更多的是个社会伦理问题。社会伦理,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初始设定不重要,遵循初始设定才重要
金融观察
苏宁金融研究院是苏宁金服集团旗下的大型专业研究机构,于2015年11月成立。苏宁金融研究院通过整合苏宁控股集团内部资源,与政府、同业、高校、智库等机构广泛合作,为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提供定制化研究咨询服务,定期发布专题研究报告,着重于国内消费金融、贸易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产业金融等研究领域。

  【财新网】(作者 薛洪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靴子落地,市场非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陷入更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具体影响几何,只能等现实来揭晓。相比后续影响的复杂性,本文只能就一些相对明显的问题尝试做一点解读。

持牌机构不能独善其身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