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作者 王德全)《欧盟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以下简称“SFDR”)已于2021年3月10日全面生效,并对所有欧盟成员国产生直接法律效力。SFDR从实体及产品两个维度,对几乎所有类型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和财务顾问均提出了基础的可持续投资信息披露要求,并针对宣称专注于ESG投资的资产管理人提出了更高水平的额外披露要求。
SFDR的实施将在整体上明确和统一可持续投资信息披露的法定标准,要求欧盟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披露ESG相关问题,并对具有可持续投资特征的金融产品提出了额外的信披要求。这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和财务顾问产生广泛影响,同时也为所谓“漂绿”行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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