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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司法改革与社会秩序转型

2015年10月23日 15:15 来源于 财新网
观察当前推行的主要司法改革措施,很多举措实际上都远离了初衷
2015年7月15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安装人员在楼前更换司法标语。 江上鸥/东方IC
 

  文∣李轩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引言:极端事件凸显司法失灵

  众所周知,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最近一段时期,在司法领域陆续发生了一些重大个案或者事件,而有些个案可能是悲剧性的,譬如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被当事人捅伤的血案。另外还有分别发生在天津和柳州的两起爆炸案,貌似不过是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但是我们不要忽视,就在天津事发的三年之前,当地居民一万多人展开了一次轰轰烈烈的邻避运动,上街抗议在当地违法建设危险爆炸仓储设施,当时地方政府以非常强硬的压制手段平息了事态;而在柳州实施爆炸者似乎也与一起开矿纠纷处理不畅积累的戾气有关,“等到哪一天我变得疯狂,请记得我单纯时被你们像傻子一样耍的模样”,这句谶语不由让人联想,是否是因为司法失灵,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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