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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斤芹菜罚6万,为啥不合常理却能执法“自洽”

文|财新 周东旭
2022年08月28日 17:35
处罚应该考虑社会危害程度,不能为罚而罚,要与教育相结合。对于5斤芹菜被罚6.6万元这种看似不合常理却在执法内部自洽的处罚,更不能忽视的是背后的结构性问题
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财新网】8月27日,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引发广泛关注。事件起源是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后展开调查。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存在过罚不当。

  这并非孤案。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当然,案值与罚则并不是简单的对应,案值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处罚轻,诸如销售用有毒液体浸泡过的食品和与销售过期食品,性质与危害可能会有明显不同,所以,具体处罚要综合各种情节。而督查组之所以纠正“芹菜案”,也正是因为存在明显的过罚不当。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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