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朱宁)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巴巴集团中外股东之间关于“支付宝”所有权转移的事件,归根到底是两个问题:一是监管部门对国家核心战略部门对于外资运营者或投资者的限制;另一则是在公司治理层面上大小股东之间,公司经营控制者和股东之间对于多重(很可能是隐性的)契约关系的尊重或是违反。
一纸合同,签订虽易,执行颇难。很多时候,合同执行难在信息的不对称,合同签约一方不能充分观察和约束签约的另一方,举例而言,股东投资企业,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实际是委托管理方替自己打理企业,但又不能真正及时观察和监督管理层的意图。这其间因为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曾孕育过无数故事。下面只拈其中两例。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