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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混业经营是必然趋势

2015年06月02日 11:28 来源于 财新网
相对于多元化经营的“弱混业”,一体化融合式的混业经营可以说是一种“强混业”
王永利
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兼海王集团旗下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本科毕业于杭州商学院,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1989年加入中国银行,1999年4月至2004年1月曾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自2006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2015年8月-2017年5月,任乐视高级副总裁、乐视金融CEO。2017年8月,任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永利)近期,关于将对银行放开券商牌照,进而将放开银行混业经营的舆论明显增强,也引起社会广泛的反响。

  关于金融混业经营,我国从理论到实践都有过探索和变化。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1993年我国经济发展加快,对金融服务需求增强,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出台,都曾推动银行加快向多元化经营推进,银行不仅可以投资经营证券、信托、租赁等金融业务,而且可以直接投资经营企业、酒店、出租车公司等等。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经济明显下滑,银行不良资产和违规案件大量爆发,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这推动中国金融启动了一轮深刻的改革,包括成立中央金融工委,将国有金融机构的人事和组织关系从地方政府和党委脱离出来,实行垂直管理,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特别是对银行贷款的干预;发行2700亿元专项国债,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剥离银行附属公司和非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等等。其中,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受到最为严格的控制,基本上都收缩到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之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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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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