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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放得开的政策,放不开的供给

2015年10月15日 10:43 来源于 财新网
受到存量债务和企业转型压力限制,城投平台投资意愿低落是既定事实,政策上的放松只能是“鼓励”,难以实际“推动”
李奇霖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研究室特聘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聘讲师,腾讯证券研究院智库成员,曾任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组负责人,民生证券宏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员。长期从事货币利率、宏观经济、大类资产配置以及融资平台等方向研究。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奇霖 特约作者 李云霏)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意见》(以下称《意见》)对企业债发行放松报审、核准环节,发行主体进一步扩容,旨在鼓励企业发债融资用于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促投资、稳增长”还是主基调,但受到存量债务和企业转型压力限制,城投平台投资意愿低落是既定事实,政策上的放松只能是“鼓励”,难以实际“推动”。

  一、企业债发行继续放松是为何?

  企业债发行放松早已启动。5月份以来,发改委对于企业发债融资的政策性文件陆陆续续,1327号文以及后续的补充说明从发债主体、发债数量指标、募集资金总投资占比等多个方面大幅下调企业债发行门槛。因此,此次《意见》公布并不能单纯看作是公司债市场扩容对企业债的倒逼,而是“稳增长、促投资”指引下鼓励企业发债融资用于“重点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的政策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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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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