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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将成银行坏账处置主体

2016年06月29日 16:29 来源于 财新网
地方政府参与处置本地银行不良资产,有利于贯彻各地坏账产生的“责任自担”原则,防止地方政府道德风险,避免国有金融资产流失,同时发挥其本地化优势
金融观察
苏宁金融研究院是苏宁金服集团旗下的大型专业研究机构,于2015年11月成立。苏宁金融研究院通过整合苏宁控股集团内部资源,与政府、同业、高校、智库等机构广泛合作,为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提供定制化研究咨询服务,定期发布专题研究报告,着重于国内消费金融、贸易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产业金融等研究领域。

  【财新网】(作者 黄志龙)近日,麦肯锡公司的一份报告认为,当前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率实际为7%左右,2019年将可能上升至15%,届时每年用于处置坏账的支出大约为2万亿-3万亿元。如何处置急剧上升的不良贷款,将考验中国政府的决策智慧。

  其实,中国政府对新一轮银行坏账的政策已悄悄发生改变。与往年由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全权处置银行坏账不同的是,地方政府从今年开始与四大AMC共同组建地方AMC来处置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坏账。比如,6月23日,青海省与华融组建了“华融昆仑青海资产管理公司”,此前河南省与信达组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与东方资产组建“国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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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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