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作者 贾鹤鹏)这几天,有关美国商务部近乎判处中兴通讯“死刑”的芯片禁售令的消息是坊间最热闹的话题了。据报道,中兴在违规向伊朗销售通讯产品问题上通过认罚9亿美元与美国商务部和解后,没有按照约定惩罚当事人,并对美方做出不实陈述,导致美方不但追加了罚款,还在7年内禁止美国企业向中兴销售电子元器件和软件。由于中兴的设备高度依赖美国芯片,这几乎等于把这家中国通讯业老二推向了绝路。
美国选择在中美贸易战正酣的时候“封杀”中兴通讯,不卖给中兴芯片,可能与其打压中国高科技产业、在中美竞争中遏制中国崛起有一定的关系,但我们也不应该把这点看成是唯一原因,或者干脆断定美国此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毕竟,中兴通讯违规在先,且缺乏诚信,没有按照承诺开除和惩罚违规涉及伊朗生意的人员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如果单纯把中兴被禁售芯片当成孤立的违规处罚事件,则又忽视了中国崛起与美国制定的国际关系与创新体系激烈碰撞这一大背景。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兴这次“倒霉”,是现代商业逻辑的冲撞、国家利益关系的竞逐、高科技领域的自我创新与全球分工之间的张力等多种因素交织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这些因素交织的必然结果。
辨析中兴违规与美国大棒
首先,单纯把封杀中兴购买美国芯片当作美国不讲理地打压中国高科技是片面的。因为如果这是美国的唯一目的,那它应该首先针对体量大得多、竞争力强得多的华为。固然美国已经有多个打压华为、中兴进入美国市场的举措,但其背后的逻辑主要是国家安全的考虑。如果是要打压高科技,那么早就应该对华为做今天对中兴所做的事情。
一些为中兴辩护的说辞也显得不那么有说服力。如某时报的著名主编通过Iphone 7 Plus发出“今晚我们都是中兴人”的豪言后,又强调中兴开除了四名高管,没有理由会冒着被美国政府处罚的风险保护35名普通员工。
事实上四名高管是主动离职的,而且高管去职与保护普通员工之间并不矛盾。在不少中国优秀企业中,高管更像职业经理人而老员工则被当成自家人。何况,中兴通讯在随后的声明中(也是刊登在某时报上),虽然表示不接受美国的处罚,但并没有否认其做了不实陈述这一点。在西方,欺骗监管机构本来会接受很严重的处罚。这方面,美国自己的企业、最大的银行——摩根大通银行(Morgan Chase)2013年曾经被一次性罚款130亿美元。
不过,这一具有偶然性的行为的背后,有其必然的原因。那就是随着中国崛起,两国即便只是商业公司之间的竞争,也体现着崛起中的中国对美国制定的全球秩序的挑战,包括对向伊朗禁运的挑战。
与对朝鲜的禁运不同,美国对伊朗的禁运并非是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结果,而是依据美国国内法做出的举措。这个禁运,并没有强迫其他国家。美国要求的,是不能把美国战略与高科技产品卖给伊朗,不论是终端产品还是被加入到第三方产品中的零件、芯片。包括中兴通讯在内的下游生产商,在采购美国零件时都签过协议。在这一点上的错误,中兴一直都承认。由于电信高端产品都躲不过美国的重要零件,所以美国的这个禁令,事实上通过对技术的垄断把国内法上升到具有国际普遍约束力。
因此,美国政府处罚中兴,是在既有国际秩序下的合法行为。但在这时选择高调处理此事,显然有敲山震虎的味道:美国一直指责中国在国际贸易中不公平,“偷”走了美国的技术。这显然不是“贸易战”中给5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就能解决的。在这个时候高调、严厉惩罚中兴,对中国政府和企业都是一种警示。
“降维打击”与自由贸易
这一事件是对中国的“降维打击”么?笔者不以为然。无论特朗普如何特立独行地反对贸易自由化,如何不受媒体待见,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已经在自由贸易这一基石上运行了多年。这一基石的基本承诺之一就是商品、投资与至少是非军事、非敏感技术的自由流动。如果美国真是要利用其技术垄断优势进行降维打击,那就破坏了美国自己主导的世界体系,美国自身也因此要承受巨大的损失。
美国对中兴通讯的封杀,其实也是两种商业文化的冲突。
美国和西方犹太-基督教背景下形成的商业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文化,最为重视程序。 2017年春天经过双方多年谈判达成的中兴认罚9亿美元并惩罚涉事人员的协议,对于双方当时都是一个解脱。
但是,对于这种解脱可能双方解读并不相同。比如,中兴不按照约定开除涉事人员,这在中国文化中特别容易理解。我猜想,很多人对此的潜台词是:这些开拓伊朗事业的人都是中兴功臣,怎么可以开除而寒了数万雇员的心?何况都认罚了9亿美元了,涉事高管也走了,事也该了了。这种做法和心态,实际上体现着中国的“结果为王”、不问白猫黑猫的处事逻辑。
全球化下的自主创新
中兴通讯出事后,不少声音都在呼吁中国要立足于自己搞好核心技术,尤其是“中国芯”的研发。的确,通过这次对中兴通讯的制裁,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包括芯片在内的核心技术方面尚与美国差距巨大。但,这只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好么?
的确,中国企业确实没有集中力量,在核心技术上进行攻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缺乏最核心的技术,中国企业,尤其是高科技的电子制造业,已经在若干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甚至成为行业引领者。如华为虽然有麒麟芯片,但其绝大多数芯片仍然需要进口,并不掌握芯片最核心的技术。但这并不妨碍华为已经成为5G通讯技术的行业领导者,注意,不是电信设备的最大生产商,这个华为多年前就做到了,是领导者。最近,特朗普签署命令否决博通(总部因为避税原因设在新加坡但实际上是美国公司)收购高通的决议,担心的就是与这起收购没有任何关系的华为借企业重组带来的混沌期而主导5G。
而最近流出的一次华为公司会议记录则显示,任正非在对加盟华为的世界各地的技术精英清楚地表示,华为不会集中资源开发(但也不会放弃)最核心的芯片技术或者材料技术。相反,华为要的是这些核心技术一旦应用,就绕不过华为。
实际上,华为的做法最经典地体现了中国企业的成功,是充分依靠全球化分工体系实现了集成创新,即借助和整合各方的技术和资源,通过自身对市场需求、成本和服务的综合把握而获得了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这一点,著名中国科技政策专家Dan Breznitz(时任佐治亚理工大学副教授)在2011年出版的《红皇后的奔跑:政府、创新、全球化和中国经济增长》(Run of the Red Queen—Government,Innovation, Glob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一书中,有精彩论述。
事实上,在全球化的分工体系下,中国企业,尤其是高技术电子制造业,充分发挥了自己在组织批量化和低成本生产的巨大优势,像富士康那样几十万乃至100万人都在工作的工厂,需要高度有效的管理创新。
中国企业这种集成创新的模式,是全球化分工体系下必然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要依据成本、便利、物流可得性和客户需求等原则,对适合创新的领域进行恰当把握。如前所述,在全球化的分工体系下,缺省设置(default)是商品、投资与至少是非军事技术朝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的自由流动,中国企业就充分利用了这种缺省设置。
获得核心技术确保国家安全,这首先是政府的职责,虽然企业在理论上不能逃避这一使命,但这一原则往往并不能成为指导企业实际决策的指南。不光中国如此,在和平年代,全世界哪里都一样。同样,从企业自身生存的角度,从道理上讲应该未雨绸缪地考虑目前游戏规则的可持续性,但实际运作的前提仍然是现行游戏规则的有效性。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实现自主创新吗?不少热情网友认为,中国应该重新拾起“两弹一星”、自力更生的精神,中国企业不要被国际分工带来的现实利益(全球采购零件然后组装获取最大收益)所诱惑,从而放弃了研发的恒心。
中国芯的开发是否能走两弹一星那样封闭国门、集举国之力独立研发的道路呢?对此,笔者表示怀疑。首先,中国“两弹一星”的成果不是封闭的产物。几乎所有的“两弹一星”功臣,都在西方受到过训练。所以“两弹一星”能在相对封闭情况下做出成果,不是因为封闭,而是因为民国时代的开放奠定了人才的基础。何况,“两弹一星”也得到了苏联的大量帮助。
其次,研发需要经费,尤其是企业自身需要投入经费,这是国家投入无可替代的。即便国家给予了大量资助,也无法帮助企业敏锐地把握市场的先机。企业需要投入经费无疑就需要赚取外汇。关上国门,随之而来的就是钱该到哪里去找?更加重要的是,技术研发更新换代异常迅速,芯片尤其如此。封闭的举国体制的研发,在最需要应用全球化的自由贸易规则的领域,是不可能取得成果的。
放弃开放、放弃市场化、抛弃全球化与自由贸易的原则进行举国体制的研发没有出路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在核心技术开发上不会取得进步。比较一下即将到来的5G时代与不久前还耳熟能详的3G,我们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这其中的经验也可以继续指导我们的未来。
首先,仍然是坚定地遵循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并在中国崛起造成的与既有主导者冲突的情况下,灵活应对。需要看到,如前所述,中兴通讯受到致命打击,首先是其自身破坏游戏规则导致的。
其次,则是在遵循贸易与技术流动自由化这一缺省设置的前提下,更加主动地推进企业的技术发展并逐渐在技术发展中考虑进来技术流动自由化这一缺省前提可能会发生的各种可能的变化。注意,是各种可能的变化而不是现在立刻推倒游戏规则开始一切自力更生。
第三则是老生常谈的做好产学研合作。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这种合作应该说一直没有做好。近年来,随着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的大幅增加,产学研实际上还有部分更加脱节的迹象,因为高校科研机构不需要企业的横向经费了,科研人员考核中,论文的权重也比横向课题大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中国崛起带来的对自主核心技术更为紧迫的需求,有必要在系统的层面上考虑产学研的合作。适合基础研究的,要保留基础研究的管理与评估特点,但同时也有必要在这一阶段就引进企业的咨询与合作(因为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势必会关系到基础研究层面的突破)。应用研究则必须以企业为主导,但与此同时,学界因为其更加超脱于市场的一时一地的具体需求,反而可以在帮助企业把握研发方向上发挥更大作用,而这种对企业的帮助,无疑也应该进入到对这一类研究人员的考评中。
无疑,这些仅仅是非常初步的建议。我们需要更加系统化地研究现行研发政策,既看到现有状况的缺陷,又要辨析出中国企业可观的技术进步背后的学理逻辑,而更加重要的,则是在洞察中国崛起与既有国际秩序之间的张力的基础上,找到两者结合的路径。
本文由“知识分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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