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作者 王德全)“同股不同权”制度对吸引新兴产业优质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全球重要资本市场在看到这点时,都意识到了其对公司治理带来的挑战。故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相继出台制度允许企业以“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的同时,也从公司治理角度对特别表决权的有关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一方面赋予企业追求控制权稳定、提升运营效率的空间,另一方面防止特殊权利滥用,实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我们选取了几个最有代表性的资本市场,通过比较它们对“同股不同权”所采取的规制措施,以期借鉴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平衡市场创新和公平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同股不同权”制度比较研究:底线监管Vs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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