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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笔记123】美国医疗体系的演变及最新一轮改革

2011年01月17日 11:02 来源于 财新网
科特勒主张,按照病人的整体经历、治疗效果付账,而不是按照医疗程序付账。 但他没有细说,这一思想如何落实在医护人员的人头或单位上

  【财新网】(特约作者 陈晋)任何重大体系的改革都有自己的历史。 美国医疗改革并不是最近两三年才引人注目的,它有大约一个世纪的历史。1912年泰德.罗斯福总统(Teddy Roosevolt)就承诺要建立国家医疗保险,但在竞选中输给民主党候选人威尔逊。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失业率在20%以上,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FDR)考虑了国家医疗保险,但没敢向国会正式提出议案,因为他在1935年已经提倡并签署了《社会安全保障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成为“罗斯福新政”(New Deal)的一部分。 这个法案通过设立专门税收(payroll tax),发放退休金、失业金、残疾保险等 (详见《哈佛笔记》专栏中《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与出路》 或《哈佛经济学笔记》一书第125到133页)。 这项举动已经极富争议,罗斯福不想再火上浇油,引出医疗保险的问题。 二战后,杜鲁门(Harry Truman)总统再次积极倡议国家医疗保险,但被美国医疗行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MA)组织的社会舆论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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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

自2014年初成为哈佛亚洲中心报告员,负责报道“中国面临的关键问题”讲座系列及其他亚洲中心讲座;2015年7月成为哈佛费正清中心关联研究员。从2005年到2013年,为财新传媒(原《财经》杂志)驻波士顿特约记者,《哈佛笔记》专栏作者。2002年于哈佛大学获亚洲研究硕士(MA),1997年于波士顿学院获商业管理硕士(MBA)。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经济、社会问题及公共政策。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董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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