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俞可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并且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7年10月,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政治报告中再一次强调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中共十九大还具体确定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即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完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将其纳入“两个百年目标”之中,不仅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也是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总结。
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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