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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上门催债,为何有国家不允许

2019年12月16日 11: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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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催收手段和允许个人破产,本质上都是对债务人权利的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当然应该保护,但能够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是社会更加文明进步的表现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琼)听加拿大的银行介绍中提到,加拿大不允许银行对贷款逾期的个人借款人上门催收。乍听之下颇为惊讶,因为在中国,上门一般是对逾期借款人尽职催收的必要流程。但查找资料、与朋友讨论发现,银行自己上门催收个人债务,在发达国家都不普遍,在中国之所以普遍,可能是因为它是法治不完善下银行的一种“自力救济”。虽然有时有一定作用,但总体来看,也许弊大于利,并非是一种好的方式。未来对借款人更多还是应该依靠征信和司法体系的约束,降低银行上门催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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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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