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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关于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几点思考

2022年01月08日 15:32
要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强化“限期纠正”约束力,做到“不纠正即处置”。这样,一边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一边有效地早期纠正、不使高风险机构淤积,整体风险就会下降。早期纠正不能成为摆设
孙天琦
孙天琦,西北大学数学系本科、经济管理学院博士。1999—2001年,西安交通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2年被评为教授,2006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2011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组织理论与应用研究、金融组织结构理论与应用研究(竞争与垄断)、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西部经济金融发展。

  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这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强化微观审慎监管,重视行为监管,落地功能监管,严控增量风险。同时,随着经济周期、金融周期的起伏,不良资产也会周期变动,不可避免会出现高风险机构,需要建立具有硬约束的高风险机构早期纠正机制,做到“不纠正即处置”,不使高风险机构在一些地方出现淤积。

三年金融风险攻坚战,金融风险整体收敛

  人民银行每个季度对4000多家银行进行央行评级。央行评级共11级,1-7级属于安全边界内,8、9、10和D级属于高风险机构。2020年起,每季度高风险机构数量持续下降,大部分机构都在安全边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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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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