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治理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当务之急应是把尊重与保护债权人、当前纳税人、未来纳税人和社会利益作为核心诉求,全面深化债务问责制改革。为此,我们需要仔细梳理借款财政的四个基本原理——债务人虚置、税款代偿、跨时交换和不可分原理,在此基础上把保护利益相关者确认为政府债务的底层逻辑;与此同时,重新审视基于宏观调控原理的债务政策实践,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确保不抵触、不背离、不扭曲基本原理与底层逻辑。
与政府债务有关的基本问题
在经济振兴和债务累积交织的当前背景下,我们又走到深入思索“政府债务何去何从”的关头。过往经历表明,政府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帮助公共部门解决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s)取得与积累问题,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做出重要贡献,这是税收财政难以企及的;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不良资产和偿债负荷。税收财政的隐患并没政府负债这么大,尽管也会带来运营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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