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逻辑是学界和学者应该去追究的东西。如果没有底层逻辑,我们就得当心自己的观点有多少能站得住脚,提出的对策建议是否过于轻率,究竟是治标还是治本?如果我们忽视底层逻辑,像债务发债空间和公债政策这么重大的问题,就说不清楚。
关于政府债务的底层逻辑,我的中心思想是:发债空间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这取决于对底层逻辑的认知,还有对现状的认知。底层逻辑要先讲,现实要对接上去。这样,才能说清发债空间和债务政策调整优化问题。
我们应该这样设问:我们目前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是否符合底层逻辑?这样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不去谈,空谈债务没有意义。
一、“公债无真正的债务人”
第一个底层逻辑是:公债没有真正的债务人!任何一级政府,无论发多少债,每个政府成员即官员都不承担道义上和法律上的任何偿债责任。这跟私债是完全不同的。这个基本事实背后隐含着重要的制度和政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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