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公共政策学者,独立智库公共卫生治理项目执行主任,美国海斯廷生命伦理研究中心全球fellow
在复杂多变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应当努力排除外部干扰,守正创新,转危为机,跳出“封闭-依赖”的科技、产业发展怪圈,全面致力于建设科技自强自立的社会主义创新国家
对大流行病期间伦理问题的良好应对,会大大增强民众对防疫抗疫政策的信心,从而提升和夯实政策的合理性基础和执行效果
相关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虽然机制各有不同,其名称似乎限制于生物医药领域,但其在现实中的关注领域,已经不局限于生物医药,而是开始关注其他相关的新兴技术
建立和完善中国科技伦理相关法律体系,需要采取一种“平衡”的立法和规制方法,即对于所有的新兴技术,其发展都必须符合科技伦理的基本原则。在限制技术之“恶”,鼓励、引导科技向善、以人为本的同时,最大限度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
新兴科技的伦理治理原则与伦理规范,应当对相关的法律起到指引作用;反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也应当能够得到这些伦理原则和伦理规范的辩护
认为信息公开就能解决问题的想法,有其天然的缺陷之处。一方面,科技公司和新兴科技研发信息的透明度应当得以加强;另一方面,透明度政策中应当设定公开、公正的判断程序,能够让公众通过各种合理的渠道,对公布的信息做出合理的判断,并相应推动政策和法律的改变
坚持科技伦理治理诸原则的指引,不仅不会对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造成阻碍,事实上,这些原则构成了确保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的制度根基
技术进步将我们推倒了新的伦理边界,为了对新兴科技进行有效规制,需要探寻一套更高的、最基本的伦理原则
美国高调宣布“支持”临时豁免COVID-19疫苗专利保护,以及欧盟内部围绕这一问题在初期的分裂与随后的统和,更凸显COVID-19疫苗全球博弈的日趋激化
把时间线拉长一些,可以看看围绕着新冠和公共卫生问题,美印双方之间都发生了些什么
作为一位年轻的医者,张煜毅然决然站到患者利益一边——这是自古希腊希波克拉底以来建立的伟大传统——并为之呐喊。这在亟待推进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为人民谋更大尊严与幸福的今日中国,尤显难能可贵
要继续加大国内接种力度,完善接种路线图,做好疫苗储备和采购,做好打疫苗接种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各国间“群体免疫“差异带来的问题
中国尚没有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科研伦理观和伦理治理体系,没有形成科研不端应“不齿于同道”的大氛围。近年来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离全球科学共同体所要求的高标准尚有差距
推特禁言事件引发论战的核心,是全球互联网治理中的政府角色和大公司责任到底如何摆放这一根本问题
男同社交应用使男同/MSM人群交往产生“语境坍塌”效应,助长了商业性行为、物质滥用及不安全性行为,历史性改变了其交往模式和社会关系,对既往性病、艾滋病防治模式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峻挑战
专利保护作为疫苗研发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缺陷,或者说,存在着研发激励的“疫苗困境”和市场失灵问题,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
新冠病毒的高度复杂性决定了疫苗研发与可及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应当为此作好充分思想准备
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和治理体系的改革,还有很大的空间,《国际卫生条例》也有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执法的必要,WHO成员国应当团结起来,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
该法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往往将权力归于行政权力的顶端,但又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条件和明确的程序,导致一方面很难对地方层面突发传染病问题快速反应,另一方面又为行政随意性打开了大门
新兴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与人类新产业革命的突飞猛进,带来诸多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人”的相关部分,亟需民法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