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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房产税

2012年11月08日 08:36 来源于 财新网
推行房产税在中国不但不应该缓行,而且应该尽快推行,同时让其他干预房市的行政措施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陈剑)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中国房地产价值高峰论坛上称“反对征收房产税,建议不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无独有偶,另一位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部分言论夸大了税收的作用。征收房地产税绝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杀手锏”。

  两位原副局长的主要观点是房产税不能抑制高房价,反而会加重普通民众负担,所以不应该近期推出。个人以为,其中有的论据有可取之处,但是结论则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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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

信风科技创始人兼CEO,财新智库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国发院-纽约福坦莫大学联合金融管理博士项目兼职教授,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理事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资产证券化、房地产市场、房产政策、房贷抵押证券及信用风险定价。曾任美国国民房贷协会(“房利美”)资本市场风险管理总监、美国联邦房贷公司(“房地美”)风险建模总监、美国安富金融工程集团董事总经理。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计算金融学博士。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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