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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涌:殡葬改革不能逼人自杀

2014年05月28日 10:09 来源于 财新网
地方政府提倡火葬有其合理性,但不应忽略执行这项政策的方式。如果完全强制而缺乏其他配套措施,那无异于野蛮政府

  【背景】“从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全市启动实施殡葬改革,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实行火化、改革土葬。”安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如此规定。同时,安庆所辖各县出台规定,“6月1日零时起,城乡居民死后一律火化。”

  距离6月1日的“大限”不到一周,这一规定已引发该市多起老人非正常死亡——为了能够土葬“睡棺材”,一些老人选择赶在大限之前结束生命。这使得安庆强推的殡葬改革引起广泛争议。

  据《殡葬管理条例》,“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允许土葬。”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该省范围内,除因条件限制的金寨、岳西等11个县和黄山区为土葬区外,其他各市、县均为火葬区。据此,除岳西县外,安庆市市区及其范围内的七个县皆为火葬区。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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