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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答疑(之一)

2014年08月11日 10:31 来源于 财新网
有没有办法在不根本改变两地市场现行结构与规则的前提下提前实现高度市场化的互联互通,是沪港通设计理念的原始动力
李小加
1961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曾任纽约Brown & Wood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加入美林证券,后任美林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兼总裁,2003年至2009年任摩根大通中国区主席。2009年10月加入香港交易所,现为香港交易所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小加)近几个月来,大家都在为沪港通计划的准备工作争分夺秒。令人欣慰的是,沪港通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业界各方反应也十分积极。我们计划在8月和9月联合上海交易所举行数次沪港通市场演习,稍后我们将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获准提供沪港通服务的券商名单。

  在我们与国内外投资者的广泛交流中,有投资者曾就沪港通的投资者保障及一些结构性的制约提出疑问,这些制约主要包括额度设置、目标股票限制、假期安排、交割前端监控以及监管责任分配等等。 我希望在未来一两个月就这些问题通过网志形式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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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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