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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去地方化对司法独立能有多大作用?

2014年08月12日 13:07 来源于 财新网
一方面法官希望独立办案,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因为一旦独立,责任就要自己承担,而党政干部的干预又无法排除

  【背景】据云南媒体报道,四川省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云南大理市交通肇事,其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大理市法院递交免予刑事处罚函,以组织的名义请该院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理由是该工作人员平时表现优异且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

  看似荒诞的“跨省干预司法”不只是一场闹剧。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现状的一个侧面,也暗示了目前司法改革的难度。

  公函求情该当何责?行政干预司法难题为何迟迟不能破解?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认为,表面看是这些单位领导的法律意识淡漠,但往深层看,他们其实明知道这样做是错的,却依然去做,暴露了体制形成的惯性。在他们的意识中,司法没有什么了不起,哪怕只是一纸公函,也应该会给个“面子”。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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