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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重构与新一轮司法改革

2014年08月15日 10:24 来源于 财新网
将依法治国的宏伟构思落到实处,首先要在人事领域推动专业化、精英化改革,借助员额制和职业分类制让法官和检察官回归到适当的规模
 

  季卫东∣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法治为主要议题,在国家治理方式上拨乱反正。这个消息与对前中央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问题的立案处理决定同时公布,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司法改革停滞的十年、法治路线倒退的五年应当画上句号,从今以后中国势必迈入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

  需先在人事领域推动专业化、精英化改革

  毋庸讳言,因为接受苏维埃模式的影响,过去六十余年国体的基本特征是:小社会,大政府;小司法,大行政。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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